广州市荔湾区光复中路401号龙津商贸大厦709单元房产招租延期公告

2020-03-02 02:26:06 12

我中心于2019年12月23日公告的广州市荔湾区光复中路401号龙津商贸大厦709单元房产招租项目,现招租条件不变(详见原公告),公告期自即日起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顺延,直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具体如下:

一、租赁标的:广州市荔湾区光复中路401号龙津商贸大厦709单元房产招租,租赁期限3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4300元。租金按月支付,于每月1日前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光复中路401号,建筑面积104.74平方米,中档装修,产权证已办理。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0年2月29日,符合条件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根据闽机管综【2014】94号规定,竞价达到挂牌价的150%时,原承租方愿意接受该报价的,终止该标的竞价,由原承租方优先承租,若原承租方放弃,则由最高报价者承租。

三、租赁用途:作为住宅居住使用。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3万元(详细阅读《竞价须知》)。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房产现有装修状况和空间面积出租。

2、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3、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4、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5、承租期间承租方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自行办理暂住证、出入证等相关证件。

7、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一次)。

七、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原公告链接https://www.fjcqjy.com/html/fc/77301094666396478967.shtml



附: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3388
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光复中路401号龙津商贸大厦709单元房产招租延期公告
挂牌价 0.43万
保证金 1.3万
挂牌开始日期 2020/3/2 1
挂牌结束日期 2020/3/31 0:00:00
是否延牌 1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28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