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一路116号102房3#店面招租

2020-03-10 03:39:36 12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一路116号102房3#店面招租。租赁期限3年,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28142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16号,楼层总数:七层,所在楼层:一层,面积约47平方米,简单装修,产权证、土地证已办理(原一层居民房改造,但房产证、土地证未经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分割),以上标的现对外出租,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注: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法律法规允许的商业经营,但不得经营饮食、教育、培训行业。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3、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5、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7、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水电费押金人民币5000元,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收取。

8、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9、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10、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1、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若原承租方成交则租赁期限将接续原租赁合同的到期时间签订。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六、公告期限:2020年3月10日—2020年3月3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0年6月30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3月30日17:00时。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七、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271926、87315281;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附: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3467
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一路116号102房3#店面招租
挂牌价 2.8142万
保证金 20万
挂牌开始日期 2020/3/10
挂牌结束日期 2020/3/30 0:00:00
是否延牌 1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