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跨境电商园区综合办公大楼食堂招租

2020-04-03 02:43:43 12

一、租赁标的及挂牌价:

序号

标的名称

出租面积约

(平方米)

挂牌价

(元/平方米/月)

竞价保证金

(万元)

1

平潭跨境电商园区综合办公大楼食堂招租

1399.6

20

10

二、租赁标的参考情况(与租赁标的交付时的事实情况可能存在差异,租赁标的以实际交付时为准):

平潭跨境电商园区综合办公大楼(以下简称“综合办公大楼”)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遂意路。现拟对综合办公大楼二层食堂进行装修并配备厨房设施设备及餐厅桌椅(装修及厨房设施设备餐厅桌椅配备情况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承租方对装修及厨房设施设备餐厅桌椅配备现状不持异议)对外出租:

综合办公大楼总体建设8层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7156㎡,其中地上12000㎡,地下5156㎡。本次拟对外出租的标的为综合办公大楼食堂,总出租面积约为1399.6平方米(最终面积以产权证为准)。若实测面积、产权证面积与本次招租的出租面积不一致,租金仍按上述出租面积即1399.6平方米计租,租金与交易服务费均不作调整。

租赁标的内部装修正在完善, 厨房设施设备及餐厅桌椅已部分安装到位还有部分处于招标采购中(详见附图及采购设备清单)。

风险披露:

1、租赁标的以未完工的状态招租,租赁标的的最终状态以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时为准。租赁标的的最终状态指标参数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上述租赁标的的状态及指标参数在租赁标的建设完成前后、竞租人现场看样前至租赁标的交付竞租人时发生的变化作出任何解释、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租赁标的所属的综合办公大楼依法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但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未办理任何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许可、批准文件、证照及资质。

3、竞租人应自行评估本项目租赁标的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所有风险,审慎决策是否参与竞租,竞租人参与竞租后因本项目租赁标的交易风险而产生的损失,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租赁用途:仅限用于食堂经营(承租方在满足出租方物流园区工作人员用餐需求的前提下同时可对外营业,并根据企业或个人需要,承接企业接待餐、酒水饮料零售等业务)。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3年。从出租方将租赁标的移交给承租方之日开始计算。出租方拟于合同签订日起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方,并且由承租方签署交接验收单。承租方同意如果出租方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将租赁物交付承租方,出租方有权顺延交付,在顺延期间不计算租金,但顺延期间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五、免 租 期:无

六、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后使用,租金按月支付。首月租金在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交付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后续租金承租方应于每月10日前缴清当月租金。

七、押金:三个月首年月租金。承租方前期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无息转为本项目租赁合同的押金。不足部分承租方须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齐。

八、竞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竞租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餐饮管理、餐饮企业管理、餐饮管理服务、餐饮服务等,并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时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3.竞租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租赁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九、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

1.出租方依法办理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后,双方即可办理标的物移交,承租方应当自行负责标的物的管理,承担消防、环保、安全、卫生等全部责任,承租方需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自行办理承租方所需经营范围内的各种许可、批准文件及证照等相关手续。承租方须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同时应对其使用承租区域的行为及利用承租区域进行的一切经营行为负责,与出租方无关。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2. 物业管理费(含税)收取标准为 4 元/平米/月,面积按照租赁合同面积计取。承租方同意在租期内,出租方或出租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有权根据市场物业管理费用、出租方管理成本等实际情况调整物业管理费。

3. 承租方应承担租赁标的区域内独立计量的电费、水费(以下简称自用水电费)。该租赁区域内的自用电、自用水按承租方独立电表、水表显示的实际发生额交费,电费、水费由出租方以供电局和自来水公司规定的电价和水价(收费标准以供电、供水部门的收费单价为准)向承租方代收代缴(电费、水费发票由承租方根据水费账单向电力公司、水务公司申请开具)。承租方于每月收到出租方账单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水、电费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 承租方应承担公共卫生间、消防、绿化、供水损耗等公共用水费用及公共照明、景观、设施设备、电(扶)梯、变压器损耗、线路损耗等公共用电费,公共水电费用单独按实际用量由承租方按租赁建筑面积占该水电供给使用范围的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平均分摊(收费标准以供电、供水部门的收费单价为准),费用由出租方代收代缴,承租方需按月与出租方结算。由出租方提供水电费账单给承租方,承租方应在7个工作日付清应付的按分摊比例的公共水电费用,待出租方收到承租方支付的费用后,出租方开具正式发票交于承租方,开具正式发票所增加税率部分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及承租方聘用工作人员的人身保险、财产保管、保险费、生产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采购费用及政府规定的其他费用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6.租赁标的交付标准:租赁标的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即视为完全满足交付条件,出租方即可将标的交付承租方使用,并作为本次租赁标的的交付条件成就的唯一标准,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借口拒绝或延迟标的交接验收,否则经出租方书面催告之日起5日后,出租方有权每日按月租金万分之六向承租方收取滞纳金,经出租方书面催告之日起10日后,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合同,没收押金。

7.承租方须在本项目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其承租资格将被取消,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归出租方所有。

8.其他须承租方接受的承租条件详见租赁合同。

十、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十一、公告期限: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24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项目经办人员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7315276、87855200、87845911;

联 系 人:阮先生、张先生、扶女士;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附件.zip
 



附: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3647
名称 平潭跨境电商园区综合办公大楼食堂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0/4/3 1
挂牌结束日期 2020/4/24 0:00:00
是否延牌 0
联系人 阮先生、张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276、87855200、8784591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