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福建大厦A座401、404房等9个标的房产分别招租

2020-04-13 01:31:21 12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福建大厦A座401、404房等9个标的房产分别招租。租赁期限3年,月租金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等见下表,租金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

序号

标  的

建筑面积(㎡)

租金挂牌价(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深圳福建大厦A座401、404房

约199.23

15939

5

2

深圳福建大厦A座402、403房

约196.33

15707

5

3

深圳福建大厦A座405、406房

约169.69

13576

5

4

深圳福建大厦B座1501、1506房

约180

14940

5

5

深圳福建大厦B座1504、1505房

约180

14400

5

6

深圳福建大厦B座1602房

约100

8000

2

7

深圳福建大厦B座1603房

约100

8000

2

8

深圳福建大厦B座1604房

约82

6560

2

9

深圳福建大厦B座1605房

约98

7840

2

注: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48号福建大厦,简单装修。产权证尚未办理。标的1-9现对外出租,标的1-3、5、8、9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0年5月31日,标的4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0年5月9日,标的6、7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0年7月24日,符合条件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赁用途:综合(商住)。标的1-3:不能用于餐饮、仓储用房、生产型加工作坊。标的4-9:不能用于餐饮、教学培训、仓储用房、生产型加工作坊。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租赁标的实际起租时间应以原承租方腾退房屋后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2、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产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竞租人自行前往察看,不自行前往察看视同了解标的房产现状。

3、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均由大厦物业管理公司收取,具体收取价格竞租人需自行向物业公司了解,不自行前往了解视同了解标的收费标准。

4、原承租方成交后不享有装修免租期,非原承租方成交后享有一个月的装修免租期。

5、原承租方须结清租金、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税收等一切相关费用后方可参与竞租。

6、原承租方不参与竞租或未能竞得的,应积极配合出租方办理该房产的腾退手续,原租方应在合同到期时内腾退完毕,并及时结清租金、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税收等一切相关费用。

7、承租方为非原承租方的,须待原承租方腾退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8、承租方若为非国有控股企业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须为租赁合同项下承租方的所有责任与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签署担保函。

9、承租方在竞价成交后,须按房屋所在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要求,与出租方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制版),及《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租赁合同签定后,与房屋租赁使用相关的所有责任承担以合同要约为准。

10、承租方对所租赁的标的房产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或分割出租。承租方不得擅自处分所租赁的标的房产,包括但不限于将所租赁的标的房产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抵押、赠与给第三方使用。

11、承租方为自然人的,承租期间需用于注册新公司,新注册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为该自然人,由承租方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新注册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承租方名称方可变更为新注册公司。承租方如为法人单位,承租期间改变原公司名称,由承租方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变更证明材料,租赁合同承租方名称方可变更为新更名单位。

1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承租期间应确保承租方、实际使用人、租金缴交人及工商营业执照所有人均为承租方本人。

13、标的房产租赁期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税收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负责办理缴交事宜。

14、承租方不得改变标的房产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施工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15、租赁期满后标的房产上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及添附于标的房产的附属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竞得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6、标的房产的租赁期限自租赁合同约定之日起算。

17、深圳福建大厦作为早期落成的楼宇,大厦停车位配套严重不足,故不能为承租方提供停车保障。

18、出租方保障房屋基础设施配置如供电、用水、外窗、消防设

施完好,入住前如发现以上设施存在故障由出租方负责修复。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一次)。

七、公告期限:2020年4月13日—2020年5月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0年8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7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315305、87891629;

联系人:陈女士、吴女士、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附: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3693
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福建大厦A座401、404房等9个标的房产分别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0/4/13
挂牌结束日期 2020/5/7 0:00:00
是否延牌 1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28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