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420号福建省肿瘤医院生活区32座15号附属间招租

2020-04-13 01:33:22 12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420号福建省肿瘤医院生活区32座15号附属间招租。租赁期限3年,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5000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租金按年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420号福建省肿瘤医院生活区32座一层,面积约29平方米,简单装修,产权证尚未办理。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符合条件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注: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用于副食品经营,但不得经营娱乐业、加工业、废品收购、水产品、鲜活动物、鲜肉制品、按摩保健、医疗门诊、动物美容、动物医院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3、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烟草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5、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7、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水电费押金2000元,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收取。

8、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9、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10、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1、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若原承租方成交则租赁期限将接续原租赁合同的到期时间签订。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一次)。

六、公告期限:2020年4月13日—2020年5月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0年9月30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6日17:00时。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七、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附: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3694
名称 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420号福建省肿瘤医院生活区32座15号附属间招租
挂牌价 1.5万
保证金 1万
挂牌开始日期 2020/4/13
挂牌结束日期 2020/5/6 0:00:00
是否延牌 1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