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台江万达甲A写字楼1809室出租

2020-04-20 02:23:29 12

一、租赁标的内容

1.1.租赁标的及挂牌价和竞价保证金详见下表。挂牌价为租赁标的第一年月租金底价。

租赁标的

挂牌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竞价保证金

(元)

福州台江万达甲A写字楼1809室

14530.8

242.18

18000

1.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产权证号[榕房权证R字第1104869号,建筑面积242.18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60.34平方米],土地证号[榕台国用(2012)字第00394301223号,使用权面积34.20㎡],标的有装修,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

二、租赁用途、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

2.1.出租用途:办公。

2.2.租赁年限:1-3年。具体租赁期限起止时间以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约定为准。租赁期限最短1年,最长3年。租赁标的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期满日收回,若逾期不归还的,承租方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3倍支付。

2.3.租期内免租期: 租期2年给予半个月免租金装修期,租期3年给予一个月免租金装修期;租期未满承租方提前退租或因承租方违约提前解除合同的则需补交免租期的租金(补交免租期的金额按首年月租金计算)。

2.4.租金递增方式:第三年起,年租金在首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三、租赁履约保证金及有关税费、租金收缴办法

3.1. 合同履约保证金为第一年2个月租金金额,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合同履行期满且未出现违约行为的,在交还标的实物、缴清所有款项后一个月内,不计利息退还承租方。

3.2.税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租赁过程中所产生的物业、空调、水、电、电话、有线、宽带网络、卫生、所有税费、及政府行政收费 (包括治安、市政管理费等)等各项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并按收费标准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

3.3. 租金支付方式:(1)按月支付: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3日内向出租方支付首期租金,之后必须在当月10日前缴纳下个月全额租金;(2)按季度支付:双方签订《租赁合同》3日内向出租方支付首期租金,之后必须在本期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缴纳下个季度全额租金。

逾期支付租金,逾期七天以下的,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叁向承租方收取滞纳金;逾期七日之上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按应付租金的0.5% 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七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标的,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补交免租期租金,并追究承租方的相关责任。

承租方可在以上两种租金支付方式中任选一种缴纳租金。

四、竞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4.1.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官网(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和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公布的记录为准】。

4.3.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

5.1.竞租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租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租赁该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5.2.承租方应严格遵守《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户外广告悬挂除符合市容有关规定外,还须征得出租方的同意。使用过程须报消防等部门审批的,其手续及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3.标的物有关的水、电供应、办公设施等由出租方按现状向承租方移交。

5.4.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租赁标的物而产生的物业费、空调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费、装修费、维修费等因承租方使用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维持租赁标的物作为办公使用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5.5.承租方对租赁标的只有使用权,必须合理使用其所租赁房产及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或者约定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5.6.承租方装修装饰不得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外墙,装修方案应按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含消防部门)审批后,报出租方备案方可施工。装修装饰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但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对标的房产进行的所有装饰、不可拆卸设备(指地面装修及附着墙体、天花板上的装饰和设备)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如造成租赁房产及附属设备、设施损坏的,由承租方及时修复,产生的相关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5.7.未尽事宜以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5.8.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承租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合同》所有条款。

六、竞价方式:网络一次报价,价高者得。

七、竞租人报名

7.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11日17时

7.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价资格。

7.3.交纳竞价保证金

7.3.1.竞价保证金金额:详见上表。

7.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开户账号:1501014140000969】。

7.3.3.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万达1809室保证金”或者类似字眼。

7.4.交资格证明文件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7.5.领取竞价文件

7.5.1.企事业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竞价文件》。

7.5.2.竞租人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我中心邮箱:fj3091@163.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竞租人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竞租人向我中心发送邮件即视为竞租人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八、公告期限:2020年4月20日—2020年5月11 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意向竞租人或另行公告为止)。《租赁合同》、竞价规则和时间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九、联系电话:0597-87315906、87270835;监督电话:87810363;

报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附: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3766
名称 福州台江万达甲A写字楼1809室出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0/4/20
挂牌结束日期 2020/5/11 0:00:00
是否延牌 1
联系人 欧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90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