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咖啡及轻食吧招租

2020-04-22 01:30:26 12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咖啡及轻食吧招租。租赁期限5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24624元。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号4号楼1层,楼层总数:3层,所在楼层:1层,面积约18平方米,基本装修,产权证尚未办理。租赁标的现为空置,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注: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咖啡及轻食。

四、竞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餐饮管理或咖啡馆服务经营资质,各项证照合法、齐全。

2、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

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依法纳税。

4、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3、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保证用水、电、气的安全。承租方须在规定时间内交齐相关费用,逾期交纳,承租方可按结算金额的1%/日收取滞纳金。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能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更不能利用出租方资产搞不法经营,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若发现上述情况,出租方可随时终止合同,承租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6、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退租时应保证场地设施完整,并通过出租方验收,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7、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服从出租方管理,若管理不到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出租方。

8、承租方经营服务所需用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若发生用工纠纷,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需自行解决用工期间的人员住宿问题,出租方不提供住所。

9、承租方负责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出租方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并按消防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等,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10、若出租方需要临时征用场地、物资及人员,承租方有义务无偿提供。

11、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在经营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  

12、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罚金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另行罚款3000元/次,并限期整改。

13、承租方需安装监控系统,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并按照福州市食药局的要求改造成“明厨亮灶”。

14、承租方必须承担经营和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5、承租方应自行负责经营区域的四害消杀工作,重点灭鼠,每两周要消杀一次,灭鼠方案不得危害员工的健康。

16、食品安全管理:

(1)、提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2)、提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

(3)、提供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4)、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7、采购渠道来源情况:

(1)、所有的食材及调味品必须由QS认证的正规渠道采购,并结合质量的可追溯性历史提供采购凭证,所有货物进出须电脑录入食品追溯系统,保证食品的可追溯。 若发现承租方货物未录入系统,须立即整改,并按500元/次进行罚款。

(2)、承租方必须对所有的产品按规定留样并做好记录,所有不得出售变质、变味以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物,若发现以上问题,须立即整改,并按500元/次进行罚款。

(3)、若发现三无产品,承租方须提供书面说明材料、扣款3000元/次,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影响,合同期内超过三次使用三无产品,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18、收费管理:对咖啡及轻食的结算方式及管理进行明确。

19、卫生管理规范:

(1)、人员卫生:吧台工作人员的卫生管理情况。

(2)、食品卫生:各项食品卫生管理的情况。

20、工作服、帽的配置:必须规范员工工作服、帽的统一性、协调性、齐全性等特点,参照国家相应标准。若无统一着装,每一人次罚款200元。

21、服务时间:

(1)、承租期内,正常服务的时间为7:00-18:00,全年无休。

(2)、保证食品配送的及时性,需说明不同时段配送的到位时间。

22、食品质量及价格:

(1)、所有咖啡及轻食需定价并公示。

(2)、保证主咖啡及轻食卫生、安全。

23、队伍建设情况:列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所有人员必须取得合格的健康证。若无健康证,每一人次罚款200元。

24、承租方需与出租方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自觉接收食品药品等监督部门和医院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及处罚;若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事故,产生的法律责任及需要支出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任何赔偿,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5、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理,整个承租区域的卫生防疫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并接收省市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出租方有权监督,并随时检查。

26、承租方应保证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出租方的规章制度,服务周到,不得无故与出租方等相关人员发生冲突或争吵,若发现违规者,出租方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由承租方作出处理决定,并按300元/次进行罚款。若发生安全事故,如跌倒碰伤、烫伤等,由承租方负全责。

27、接受监督:

必须全程接受出租方的监督检查,听取出租方的意见与建议,参与出租方组织的工休座谈会,对出租方职工、患者及患者家属所反映的问题及合理性建议及时整改,一年内出现三次出租方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拒不整改,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委托服务。

28、其他承租条件以竞价文件和租赁合同为准。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0年4月22日—2020年5月1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0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12日17:00时。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附: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3777
名称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咖啡及轻食吧招租
挂牌价 2.4624万
保证金 2万
挂牌开始日期 2020/4/22
挂牌结束日期 2020/5/12 0:00:00
是否延牌 1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