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福建盐业有限公司厂房(原编织袋车间)第二至四层分别招租

2020-04-26 00:53:50 12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中盐福建盐业有限公司厂房(原编织袋车间)第二至四层分别招租,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等见下表,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季缴纳,于每季第一个月10日前结清。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序号

租赁标的

建筑面积(㎡)

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元)

竞价保证金

(万元)

1

中盐福建盐业有限公司厂房(原编织袋车间)第二层

约1812

369648

20

2

中盐福建盐业有限公司厂房(原编织袋车间)第三层

约1812

304416

16

3

中盐福建盐业有限公司厂房(原编织袋车间)第四层

约1812

239184

13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闽侯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岭路5号,厂房共四层,已配置消防管道和消防设施,产权证已办理。租赁标的现为空置,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三、租赁用途:作为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使用。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资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应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按章纳税,无条件服从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2、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破坏支柱和承重墙)。内部装修需出效果图,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承租期满不破坏装修效果并完好交还给出租方。

3、租赁场所只用于办公和生产经营,承租方生产经营活动需符合安全环保、卫生等要求,不得对出租方食盐产品安全造成隐患;不得在租赁物内从事、存放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活动和物品。

4、按时缴纳房租费、水电费、门卫食堂卫生等分摊费。

5、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3个月房租,逾期按每天1‰收取滞纳金,承租方延时1个月不交纳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终止。在租赁合同全面履行完毕,经双方交接后5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全额返还,不计利息。

6、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承租方完成装修事宜。2个月的装修期内出租方不收租金,超过2个月的第一天起开始收取租金。

7、租赁合同签订2个月后的第一天起,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当季租金;其余租金按季缴纳,承租方于每季第一个月1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汇票方式向出租方缴纳,逾期按每天1‰收取滞纳金。承租方逾期1个月不交纳租金,双方解除租赁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冲抵租金后的节余不予返还。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0年4月26日—2020年5月18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0年7月2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18日17:00止。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附: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3833
名称 中盐福建盐业有限公司厂房(原编织袋车间)第二至四层分别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0/4/26
挂牌结束日期 2020/5/18 0:00:00
是否延牌 1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28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