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节能大厦2号楼整座招租

2020-05-09 01:11:35 12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节能大厦2号楼整座招租。租赁期限5年,第一、二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395453元,自第三年起(含第三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租金按季度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790905元。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建筑面积8238.6平方米,共七层,毛坯。租赁标的现为空置,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三、租赁用途:仅用于办公用房、实验室用房。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租赁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3、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标的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对租赁标的只有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租或分割再出租,承租方若出现违约情况,合同解除,租赁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加收6个月租金。

7、承租方承租后需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但装修不能破坏房屋结构和基础设施,如破坏了房屋结构和基础设施所造成的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赔偿出租方损失。

8、租期满后该租赁标的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9、承租方享有3个月的免租装修期(免租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0年5月9日—2020年5月28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0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28日17:00时。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附: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3915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节能大厦2号楼整座招租
挂牌价 39.5453万
保证金 30万
挂牌开始日期 2020/5/9 9
挂牌结束日期 2020/5/28 0:00:00
是否延牌 1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