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华林路玉华村3#楼101单元房产及车位整体转让

2020-06-03 16:07:03 12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1.转让标的: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12号玉华村3#楼101单元房产及3#楼1层15车位,整体转让。房产建成于2002年1月,用途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出让,房屋建筑面积为151.3平方米,车位建筑面积为16.22平方米。

1.2.挂牌价(转让底价):417.573万元。

1.3.竞价保证金:40万元。

二、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3.1.竞买人必须遵守政府管理部门关于房产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行评估现行房产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所在地政府管理部门颁布的“限购令”等规定所带来的风险,竞买人自愿承担由于对上述转让标的相关房产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竞买人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

3.2.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转让合同》,在《房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3.3.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政府管理部门有规定缴纳主体的,按政府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承担,若政府管理部门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4.转让方于房产实物交付当日结清水、电、物业管理费用,自交付之日起,有关该房产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及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3.5.其他未尽事宜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房产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五、竞买人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17日17时。

5.2.竞买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对接意向转让标的后,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方才具备竞买人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40万元。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开户账号:1501014140000969】。

5.3.3.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玉华村房产保证金”或者类似字眼。

5.4.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我中心邮箱:fj3091@163.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向我中心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六、公告期限2020年6月4日-2020年6月17日。《房产转让合同》、竞价时间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七、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270835、87315906

报名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