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旅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转让

2020-06-15 08:25:09 12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名称

挂牌价(万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福建福旅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

233

30

二、标的基本情况、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基本情况

(1)福建福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注册时间为2017年3月,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经营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28-1号中旅城2期办公楼11层01室。公司经营范围:IC卡的技术研发、制造、销售和维护;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电气安装;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及辅助设备修理;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旅游业的投资和经营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软件开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数额(万元)

实缴出资数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天津通卡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

550

60%

2

福建福旅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00

600

40%

(3)标的公司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2017年

2018年

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028.32

800.85

587.38

总负债

30.87

103.30

29.52

净资产

997.45

697.55

557.86

营业收入

0

0.17

2.87

利润总额

-152.55

-299.90

-211.27

净利润

-152.55

-299.90

-211.27

本次转让标的为福建福旅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的25%股权。福建福旅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139.21万元。

2、(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变更,不存在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管理层受让。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2)2019年11月,原股东支码开门科技有限公司将30%股权转让给天津通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完成工商变更,变更后持股比例为:天津通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福建福旅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40%。

(3)转让标的企业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1)内部决策:2019年12月27日,通过福建福旅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批准,同意福建福旅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福建福旅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转让。

(2)上级批准:2019年9月6日,通过福建福旅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福建福旅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福建福旅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转让。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让标的的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标的公司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3、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4、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若参加竞买,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6、转让方未全部履行缴纳出资义务,认缴出资2000万元,实缴出资600万元。转让标的对应的认缴出资额为1250万元,实缴出资额375万元。受让方应根据标的公司章程规定,全面履行持有标的公司25%股权对应的实缴出资义务,转让方不再承担补足实缴资本金义务。如因受让方未按照标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造成转让方损失,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7月13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13日下午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到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领取相关竞价文件。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电话: 0591-87809323、87276322、87838107;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