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西环路西侧灵秀山庄G幢608室房产转让

2020-06-15 08:50:25 12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格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

不动产权证书

挂牌价格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宁德市蕉城区西环路西侧灵秀山庄G幢608室

171.96

闽(2019)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02993号

72.45

10

二、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位于宁德市蕉城区西环路西侧灵秀山庄G幢608室。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63年12月31日止。转让标的目前为空置。

提示:1、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按看样时状况出售移交,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并自行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所在地政府颁发的限购令,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1、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即竞价结束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全部转让价款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2、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 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实物移交日前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有线)、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并于实物移交当日结清,而实物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上述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开户或过户费用由受让方办理并承担;

4、其他交易条件以《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9日(若公告期满未征集到受让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2021年3月10日直至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意向竞买人在公告期内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项目经办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七、竞价保证金:详见第一条标的挂牌价格及保证金。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29日17:00时。

联系电话:0591-87315276、87855200、87845911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