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 | 规范军队物资采购评审 这4步不能少

2016-06-10 02:17:29 346

评审作为军队物资采购活动的关键环节,其运行直接决定着招标结果。随着军队物资采购规范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特别是《军队物资采购评审管理办法》的颁发和采购项目网上评审的逐步推行,军队物资采购评审的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但由于采购评审标准高、环节多、要求严,采购评审中的深层次问题逐步凸显,必须严格管理和控制。本文重点提出了四项解决对策和建议,以提高军队物资采购评审的规范性。


规范采购文件编制


一是文本格式标准规范。


编制采购文件时,应在军队物资采购管理部门下发的文件模板上编制,并根据项目需求情况适当增减条款。要重点对通用条款设置标准、资格条件、评标办法、合同条款等主要内容作出详细规定;要严格执行标准,不得修改模板格式,不得删除条款或更改内容,确保采购文件格式标准、逻辑严密,使采购活动真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例可仿”。


二是文件信息齐全完整。


编制的采购文件,要依据现行法规,在内容上做到信息齐全、要素完整,充分反映采购方的具体需求。要加强采购文件咨询论证,对采购文件中的商务条款、技术指标和评分办法等在相关媒体或网站予以公示。除因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还可以实行咨询论证制度,征求供应商的意见,有利于采购参数的公平性。


三是技术要求准确详细。


技术要求设置要全面系统、准确详细、科学严谨,有明确的技术标准、规格要求、采购数量和预算情况,对技术复杂或性能特殊、需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和解决方案的,要能准确描述项目的性能功能,不得标明或要求特定产地、型号、设计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除因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外,对采购物资的描述应完整、明确,特别是技术条款要清晰。


科学设置评审标准


一是合理确定评审方法。


评分方法直接关系到采购结果的公正合理,关系到采购目标的实现程度。要根据《军队物资采购评审管理办法》中明确的最低价法、基准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等四种评审方法,充分掌握项目具体要求,合理确定评审方法。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可以选用最低价法、基准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进行评审;询价采购,一般采用最低价法进行评审,并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


二是科学设置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是评审的核心内容,要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合理、合法设置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标准。除明确资格性要求外,还必须对评审内容进行细化,特别是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应对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的分值范围作出规范。要减少专家评委自由裁量权。评分因素、评分要点需要细化、量化,增加定量评价,减少定性评价。对技术较为复杂的非标准型产品,技术分值可以适当提高,以确保物资采购质量;对市场比较成熟、技术性能稳定的一般性标准定型产品,商务分值可以适当高一些,特别是价格分值应当高一些,以最大限度节约资金,并获取更优的后续服务。


三是公正公开投标资格。


要根据市场情况和采购项目的规模及需求,充分考虑供应商的规模、财务状况、生产能力,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设定资格条件。对注册资本金、合同业绩、资质的要求不宜过高,尽可能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投标机会。特别是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通过提高技术参数、指定品牌、限制技术接口、要求具备高业绩高资质等技术手段,为某一投标供应商量身定制条款,从而将其他潜在合理投标人排斥在外。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方式采购的,必须按规定从军队物资供应商库内随机选取供应商,既要保护军队的利益,也要注重供应商的权益。


加强评审专家管理


一是要规范选取评审专家。


严格按照随用随选的原则,在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下,最多提前一天从军队物资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军队物资采购评审专家库无法满足要求时,经批准,从当地政府省级以上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人员组成,一般采购项目为7人以上单数,重大采购项目应为11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少于2/3。


要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合理设置入库标准,除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法纪观念和保密意识外,还必须熟悉国家和军队物资采购政策法规,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并接受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要通过公开征集、推荐、自我申请等方式充实专家队伍。


二是要加强评审现场监管。


评审过程中,要严格保密措施,任何人不得私下与外界联络,无关人员不得进出评审现场,评审全程录音录像,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要加强采购评审现场管理,切实使专家依法组织评审,履行好采购评审的职责;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要建立完善复核机制,解决个别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区别对待,特别是对“中意”的投标人的标书错误视而不见,对其他投标人的标书细微错误“明察秋毫”。应及时纠正评审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对反映的有关评审专家的问题,做出相应处理。评审排序结果当场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现场签署《采购结果记录表》。


评审人员严格依照采购文件明确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承担相应责任。所有参加评审的专家现场填写《评审专家声明书》存档备案。


三是要抓好评审岗前培训。


评审细则和具体评审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评审细则在招标文件中要事先告知供应商,而具体评审是由评审专家具体掌握。凡抽取的评审专家,都应自觉接受采购部门评审前的培训。培训内容除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养成自律意识和敬畏意识外,还要学习国家和军队最新颁发的物资采购政策法规;要带领评审专家学习采购文件的各项要素,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废标条款作重要提示;要学习采购文件、补充文件、质疑答复情况、答疑澄清资料、项目基本情况介绍等;要进一步明确现场评审有关要求,明确判断内容和尺度,对评分细则作详尽说明,以便评审专家快速熟悉采购项目情况,提高评标效率。


严格评审现场秩序


一是要严格评审专家监管。


采购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人员对项目评审实施监督,要求采购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人员及相关人员,在物资采购活动中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要根据现有法律和配套的相关法规,明确评审专家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使评审专家违反规定能受到相应的处罚。要建立专家评审活动记录反馈机制,需求部门、采购机构应向采购管理部门反馈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的履职情况,采购管理部门要据此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并对专家进行动态管理。要明确采购样本形式,统一评审标准,确保不同投标供应商之间的评审判断标准是一致的,同时做好评审现场记录。


二是要重视评审现场管理。


评审专家应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客观公正地评审每一份投标文件,特别是对于自由裁量权较大的项目,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要严格评审程序,专家必须在熟悉采购需求以及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础上,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规性、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做出评判;要根据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对各供应商响应指标优劣进行评判排序及量化评分。要严格复议制度,组成专家复议组,做好分值的汇总和核对工作,并对专家评审资料进行抽查,如果发现评审不符合规定的,责令纠正,维护评审公正性。


三是要加强现场纪律约束。


采购管理部门要及时组成监督小组,对执行评审程序和评价标准、问题定性处理、遵守廉洁从审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采购机构要加强采购现场管理,当场宣布评审工作纪律,无关人员不得进出评审现场;要协助评审专家快速进入评审工作,引导评审专家掌握项目评审节奏,当评审专家进行偏离评审主题的讨论时,项目组织者要适时提醒。评审专家应依法独立评审,对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不得私下与外界联系,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委,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另外,以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为媒介,电子化采购逐渐推广,打破了传统采购方式的时间和空间障碍,为采购活动提供便利,更重要的是改变了传统采购业务的处理方式,增强了采购透明度,也有利于规范物资采购评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