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大路大营街8号榕泉花园4#楼102单元

2021-01-28 16:18:48 12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格:

转让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大路大营街8号榕泉花园4#楼,为钢混结构带电梯楼房,约建成于2003年。权证齐全,不动产权登记证中登记产权人为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途为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名称

房屋所有权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

建成年份

挂牌价格(万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大路大营街8号榕泉花园4#楼102单元

榕房权证FZ字第16029694号

榕鼓国用(2016)第00272812899号

154.82

14.2

约2003年

378.6

30

上述标的以现状转让,若在办理权证变更后的面积与原不动产权证书面积有出入,确权面积以相关部门确认为准,且交易服务费不予调整。上述转让标的为空置状态。

二、竞买人(受让方)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当日)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受让方须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房产移交日前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有线)、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并于实物移交当日结清,而实物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上述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开户或过户费用由受让方办理并承担;

4、其他交易条件以《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四、特别提示:

1、标的以现状转让,上述基本情况仅供参考,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参数及实际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若相关标的情况参数与实际有误,转让价格不予调整。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参加房产竞买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承担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和受让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3、标的转让过程中转让方、交易组织方及其工作人员向竞买人、受让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竞买人、受让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五、公告期限: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9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或另行公告,直至2022年1月27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六、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七、竞价保证金:详见“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格”。

八、联系人:张先生、阮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0591- 87855200、87315276、87821179、87845911;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