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和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外围生产线机器设备转让

2020-09-14 09:09:40 12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

标的名称

挂牌价(万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福建和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外围生产线机器设备

507.2402

50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福建和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外围生产线机器设备位于福建省建阳武夷味精有限公司厂区内,其资产有:发酵车间生产设备、西索霉素提炼设备、缬氨酸生产设备、霉酚酸提取设备、中生霉素生产设备及植酸酶生产设备等。该生产线依托武夷味精公司的公用设施(含环保、制冷、蒸汽及空气供应等)运行,生产线所处的土地、厂房产权为武夷味精公司所有,福建和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仅拥有该生产线的固定设备资产所有权。

2(风险)提示

(1)因生产线处于停机状态,转让方无法对设备的完好状况做出保证,设备完好状况由受让方根据生产线的现状自行判断。

(2)因转让方历史和现实原因,无法对评估报告中标的物一一进行识别,可能存在账物无法一一对应的问题,受让方需根据现场看样时的实物现状承担购买风险。

(3)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转让标的可能存在零部件缺失与损坏,转让标的质量和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之日)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设备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设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受让双方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在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交纳进场安全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4、转让标的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接管后的30个日历日内完成拆卸、移离和复原工作。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移交给受让方后,转让标的物的保管、拆卸、运输和复原等责任和可能产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以及所需的拆卸作业、运输和复原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且受让方需在转让方监督调度下进行作业。

5、标的竞买成功后,受让方不得变更,转让标的成交确认书、《设备转让合同》和其他交易文件只能由受让方签署。

6、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设备转让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2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1年2月27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25日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电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