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双杭街道双丰村金鱼池恒升大厦(原名双丰仓库)房产转让

2020-11-03 11:36:59 12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挂牌价(万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福州市台江区双杭街道双丰村金鱼池恒升大厦(原名双丰仓库)

8690.26

7507

2000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位于福州市台江区双杭街道(原洋中街道)双丰村金鱼池恒升大厦(原名双丰仓库),房屋建筑面积为8690.2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793.9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榕房权证R字第0015798号,土地使用证编号闽国用(1999)字第050号。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齐全,房屋用途为仓库,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地,土地用途为仓储,土地使用期限至2042年3月11日。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风险)提示

该房产无纠纷、无抵押、无担保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产权清晰。现处于对外出租状态,租期至2023年8月31日止,请竞买人自行前往转让方查阅相关房屋租赁合同,标的受让方应承继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约定至租期结束,并与原承租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对本次转让标的房地产,原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所在地政府颁发的限购令,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竞买人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当日)的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行付清转让款。转让方在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发出的《产权交易凭证》、《交割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税手续。受让方应在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发出《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办理房产证过户的合法、有效的文件资料。

转、受让双方应在相关文件资料准备齐全后的2个工作日内,共同到相关房产证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证变更过户手续。

2、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实物移交日前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有线)、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并于实物移交当日结清,而实物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上述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开户或过户费用由受让方办理并承担。

4、目前转让标的水、电账户由原承租方设立,本次标的交割后受让方可与原承租方协商账户设立问题。

5、转让方与原承租方就转让标的签订的租赁合同,在办理完转让标的的过户手续后,租赁合同项下转让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承接。

6、若受让方未按时签订买卖合同、配合过户、支付转让款或出现其它违约行为,则视同受让方违约,竞价保证金2000万元扣除受让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归转让方所有。

7、未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原租户若参加竞买,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8、其他交易条件以《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3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1年8月30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电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