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振兴路东侧新加坡商厦3层、4层房产分别转让

2020-11-06 10:22:13 12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挂牌价

(万元)

竞价保证金

(万元)

标的1

石狮振兴路东侧新加坡商厦3层

1111.83

300

标的2

石狮振兴路东侧新加坡商厦4层

1367.55

400

注:以上标的分别转让。同一竞买人在符合竞买条件的前提下可报名受让单个标的或多个标的,报名受让多个标的的,须针对每一个标的交纳足额保证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1:标的位于石狮市振兴路东侧新加坡商厦3层,房屋建筑面积为3059.8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狮房权证凤里字第05401、05402、05404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土地用途为商住,土地使用期限至2054年06月28日。房屋用途为商住。上述房产又划分为35套房产,其中23套2440.81平方米已办证,按A幢、B幢、C幢三部分划分为三本房产证、三本土地证。另有12套619.04平方米未办证。基本情况见下表:

序号

产权证号

房屋坐落

面积(㎡)

备注

1

狮房权证凤里字第05401号

石狮市振兴东路新加坡商厦B0301-0305、0307、0308

892.18

7套(三层B栋)

2

狮房权证凤里字第05402号

石狮市振兴东路新加坡商厦A0303-0307、0309、0311、0312、0315、0319、0320

917.92

11套(三层A栋)

3

狮房权证凤里字第05404号

石狮市振兴东路新加坡商厦C0302-0306

630.71

5套(三层C栋)

4

无产权证

石狮市振兴东路新加坡商厦

619.04

12套(三层未办证)

标的2:标的位于石狮市振兴路东侧新加坡商厦4层,房屋建筑面积为3117.6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狮房权证凤里字第05403、05393、05394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土地用途为商住,土地使用期限至2054年06月28日。房屋用途为商住。上述房产又划分为19套房产,其中17套3059.31平方米已办证,按A幢、B幢、C幢三部分划分为三本房产证、三本土地证。另有2套58.29平方米未办证。基本情况见下表:

序号

产权证号

房屋坐落

面积(㎡)

备注

1

狮房权证凤里字第05393号

石狮市振兴东路新加坡商厦A0401-0405

1727.14

5套(四层A栋)

2

狮房权证凤里字第05394号

石狮市振兴东路新加坡商厦B0401、0404-0410

778.63

8套(四层B栋)

3

狮房权证凤里字第05403号

石狮市振兴东路新加坡商厦C0401-0404

553.54

4套(四层C栋)

4

无产权证

石狮市振兴东路

58.29

2套(四层未办证)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风险提示

1、部分房产尚未办理产权证书。石狮新加坡商厦3层、4层(共计54套)房产系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闽发证券”)于2001年向福建省协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购房产。因涉及历史遗留问题,上述房产中的40套房产已办理房产证,面积合计5500.12平方米。另外还有14套面积为677.33平方米的房产,因没有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尚未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转让方无法保证交易完成后受让方能够办理出该尚未办理房产权属证书的不动产权证。该部分677.33平方米房产从福建省协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过户到闽发证券名下所需缴纳的买卖双方的过户税费都已由闽发证券缴纳并已开具购房发票,但办理出该677.33平方米房产权属证书不排除还会产生其他方面费用。由此导致受让方无法办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的风险及经济费用额外支出的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违约及其他责任。

2、存在历史遗留物业管理方面问题。上述房产还存在历史遗留的物业管理问题需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是以现状交易与交付标的物,不承担房产交易后在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可能风险与障碍责任。

闽发证券原计划购买上述房产作为营业场所使用,但由于开发商消防设施配备不完善,当年房产未获消防审批通过,因此闽发证券一直都没有使用该房子。其后,闽发证券经营出现问题,该房产又被司法机关作为涉案资产予以冻结查封,因此闽发证券一直无权处置该房产,也一直没有缴纳相关物业费。因此,新加坡商厦现有的物业管理公司“安居物业”提出闽发证券拖欠其多年的物业管理费。闽发证券破产管理人则表明:闽发证券一直长期空置没有使用上述毛胚房产、亦未曾委托过该物业公司作为房产的管理方。另外,管理人发现新加坡商厦第3层近1000平方米房产长期被永辉超市石狮振兴路店侵占使用(已于2019年3月腾退交还),以及三、四两层房产长期被物业分隔后出租给民工住宿使用。因此,管理人与安居物业在历史遗留的物业管理方面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3、标的物以现状挂牌交易和交付。转让方、组织方所作的关于交易房产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仅供受让方参考。受让方参加竞买即视同已经充分了解交易房产的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转让方、中心对标的物瑕疵的情况说明),同意按照交易房产的现状受让。转让方、组织方对受让方受让交易标的后的风险和障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竞买人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当日)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受让方须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本次转让采取“净价”交易。房产转让、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含开发商、转让方),及其可能拖欠的土地使用费、交易契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委托挂牌交易所产生的佣金等其他费用均由受让方全额承担,包括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特别是开发商可能尚未缴纳应由其缴纳的相关税费,受让方存在代垫的风险。

3、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房产转让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2月3日。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日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许先生、陈女士、赖先生;

电话: 0591-87809323、87276322、87838107;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