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采购项目实施应注意三大要点

2015-04-29 02:47:19 392

笔者在工作中发现,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共性的需要注意的事项,笔者将其整理与汇总为以下三大要点。


项目实施前,做到四查阅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为项目高效、高质开展奠定良好基础。笔者将其概况为:四查询。


其一,接到采购人的项目委托函后,查阅采购人递交的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其二,查阅采购中心内部同类项目实施的电子档案;其三,上网查阅国内其他单位实施本类项目的具体做法,对比其中的重点之处与不同之处;其四,查阅法律法规,尤其是本项目实施中可能涉及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以物业管理项目为例,在此类项目实施中笔者发现,不同项目的资格条件设置等级有所不同。而通过查阅法律法规了解到,物业管理项目的资格条件设置必须与具体项目的分类及面积大小有关。其中,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二级资质的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三级资质的则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物业公司不得超资质承接项目,因此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设置也应与之相匹配。


采购文件编制,做好四调研


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应注重进行多形式、多角度的市场调研。


其一,将采购人递交的采购需求挂至外网,广泛征求供应商的意见,并将实施意见反馈给采购人作出修正。其二,对采购中心首次实施、无经验可借鉴的项目,在采购文件编制前,应召开供应商、采购人座谈会,以完善项目的采购需求。其三,对技术指标争议较多,而项目负责人由于专业知识欠缺难以分辨的项目,应多征求供应商及专家的意见。如在实施江苏省援建绵竹市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针对供应商意见众多的情况,采购中心召开了供应商座谈会和医疗设备专家论证会,确保采购文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其四,坚持让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其中,对采购预算在300万元以下的项目,保证由专家提交个人函证;对预算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坚持召开三人以上的专家论证会,以及由采购中心中层以上干部组成的重大项目审定会。


项目评审,确保四慎重


评标过程是采购项目实施中的重要环节,也是确保前两项工作成果得以完美体现的关键环节。


慎重对待废标情形。除符合法定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条款外,不轻易对供应商作出废标处理。对待确需废标的供应商,应在评标现场告知其原因。


慎重对待供应商投标文件中表述不清或前后矛盾的条款,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机会,避免简单排除供应商竞争的做法。


慎重发表个人言论。如发现评委有违法违规的现象,项目负责人应立即告知评委。如评标现场出现需要协调的其他问题,项目负责人和内审人在商量稳妥后,应找评标委员会主任进行商量,由其出面协调。


慎重对待低价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提醒评委慎重对待最低报价的供应商。如最低报价供应商未成为中标人,应论证其未成为中标人的原因,检查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等。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形成评标记录,为政府采购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