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泉州芯谷”南安高新技术园区市政道路PPP项目(项目包二)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QZWS2019001。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一 | 1-1 | 险种1 | 建筑工程一切险 | 否 | 1项 | 220万元 | 220万元 | 4.4万元 |
1-2 | 险种2 | 第三者责任险 |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本项目只接受经保险公司总公司唯一授权的分支公司投标,不接受委托保险代理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03月12日8时30分至 2019 年03月18日17时30分(五个工作日),通过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易招软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8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9、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 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04月0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电子投标文件投递成功后,投标人须打印“ 投标人签到凭证 ”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 “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gov.cn)”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平台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2 开标时间:2019 年04月0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1.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 年04月01日 17 时00分前到账。
11.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4000.00元。
11.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缴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①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95901544310301 | |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 行号:308397326015 |
②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0707110100100002279070004 | |
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 | 行号:402397376103 |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