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项报废设备、石材分别转让

2021-02-24 09:41:45 12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挂牌价格

(万元)

竞价保证金

(万元)

标的1

228项报废设备

10.6127

1

标的2

石材

7.7548

0.8

以上标的分别转让。

二、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1为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报废处理的机器设备(包括柜台、电脑、对讲机等报废设备)共计228项(设备清单详见附件1),整体转让,该标的存放于仓库内,均已闲置,部分设备已使用年限较长,基本不能正常使用。

转让标的2为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所属的存货(共112片,总面积为272.1㎡,爵士白石材)(石材清单详见附件2),整体转让,该标的存放于泉州仁寿石材厂内,保存较为完好。

2、特别提示

(1)转让标的1属报废设备基本不能正常使用,竞买方应了解清楚是否适合自己的需求。该批设备均已闲置,可能存在部分损坏、部分零件缺失的情况,机器设备的运行、使用情况及设备完好和质量状况不作保证,也不能保证该批设备在搬运和重新安装后所有机器的部件依然完好,该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竞买方须到标的现场看样确认标的,设备清单仅作参考,设备清单详见附件1,石材清单详见附件2,具体设备和石材完好情况、缺损情况和质量及数量以现场看样实物为准,转让方与组织方对其质量状况不作保证,不再因现场质量状况及数量差异等对标的金额进行调整。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3)竞买方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竞买规则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对潜在风险估计不足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身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即竞价结束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设备、存货转让合同书》。受让方须在《设备、存货转让合同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受让方支付完全部转让价款,并在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由转让方通知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物的移交手续,至此转让标的物的保管、拆卸、运输和复原等责任和可能产生的毁损、灭失等任何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受让方需在转让方监督调度下进行作业。

3、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接管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拆卸、移离和复原工作。受让方需按照以上进度保质保量的完成转让标的的转移搬运工作,如果确实需要调整延长时间须取得转让方的同意。

4、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设备、存货转让合同书》为准。

五、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9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1年7月30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9日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联系我中心项目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报名联系人:阮先生、张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0591- 87315276、87855200、87845911;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