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旅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

2021-02-24 15:09:19 12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福建海峡高速客滚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持有的福建海峡旅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100%股权。

二、挂牌价格:人民币278万元。

三、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1年7月27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注册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1号楼智能产业大厦16层B区,经营范围为:出租汽车客运、省际(旅游)包车客运;国内外旅游服务,旅游纪念品销售,文体票务代理,代办车船票,代理民航国际(国内)客运票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以上均不含需前置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

持股比例

福建海峡高速客滚航运有限公司

300万元

100%

五、近期的财务指标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2019年

2020年9月

2020年12月

总资产

1,007.27

558.21

387.07

总负债

943.76

698.50

536.83

所有者权益

63.51

-140.30

-149.76

营业收入

989.38

103.98

104.01

净利润

72.68

-206.88

-218.70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标的企业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人民币278万元。

六、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1、内部决策:2021年2月2日,福建海峡旅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福建海峡高速客滚航运有限公司通过股东决定同意转让福建海峡旅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2、上级批准:2021年2月2日,通过福建海峡高速客滚航运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福建海峡高速客滚航运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福建海峡旅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转让。

七、竞买人(受让方)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八、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让标的的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标的公司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3、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4、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须知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九、(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转让标的企业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自竞买人开展尽调至交割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因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标的企业的经营受到影响,截至2020年12月,本年亏损218.70万元,净资产为-149.76万元。

3、目前标的企业有19辆省际豪华旅游大巴。但是由于今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肆虐,造成全球旅游市场的不景气,使得标的企业的经营面临诸多困难,目前全部旅游大巴处于停运状态。

十、公告期限: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23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征集到竞买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竞买人在公告期内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项目经办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十一、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十二、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十三、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0591-87821179、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